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张家口市环保局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2010年,按照《张家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张政办[2009]39号)规定,张家口市环保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全年向张家口市政府网发布信息138条。现将具体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汇报:
(一)补充完善《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目录》
为使能公开的信息依法全部进行公开,2010年初张家口市环保局对《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目录》和《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使我局信息公开覆盖了全局环保工作的各个方面。《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基本信息、政策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察执法、环境质量与监测、环境规划统计、环境科技标准、行政体制与人事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等部分,基本涵盖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的主要范围,并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中,根据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不断补充和完善。《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对环境保护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和主要内容做出了规定。同时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机构、申请的内容及办理程序。
(二)建立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为方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张家口市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我局在张家口市环境保护信息网站开设了在线咨询和污染投诉公开专栏,完善了网站的互动服务功能。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
政务信息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的重要依据,是联系上下、沟通左右,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的有效途径,也是满足公民环境知情权的一条重要途径。张家口市环保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经常利用各种时机强调政务信息及信息公开重要性,督促信息公开任务落实。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职信息员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张家口市环保局还制订了《政务信息管理办法》、《政务信息考核及奖励办法》等制度,明确任务和责任,将任务分解到科(单位),落实到人,并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目标。同时我局还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及时分析和总结政务信息工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四结合”:一是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将政务公开项目与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将政务公开范围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促使政务信息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张家口市环保局时刻关注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信息,并以专题的形式图文并茂的报道环境保护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就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开设专栏、专题,包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提升”活动、污染减排、三年大变样、环境专项行动、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等。
按照信息为领导服务的原则,在确保信息公开的同时,着重在信息编辑、报送质量上下功夫。坚持“真实、实用、准确、严谨”的原则,对编辑的每一条信息都从内容、文字、反映角度、挖掘深度等各个方面严格把关,精编细选,字斟句酌,在信息的时效上突出一个“快”字,在信息内容上突出一个“实”字,坚持把群众最关心、能方便企业办事和对环境影响较大的环境信息作为公开重点。特别是针对环境突发事件和紧急重要信息,要求各单位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上报,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全年在中国张家口网站公开环境政务信息138篇,365天每天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54周的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市环保局及区县环保局政务信息及工作动态及时在张家口环境信息网上发布。为了向局领导快捷提供全面的环境信息,我局还安排信息中心专人负责,每天收集空气和水质质量、项目审批、排污费征收、环境执法、12369群众举报、国家和省环境信息动态等内容,编制《每日环境信息快报》,在张家口环境信息网上发布,为领导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参考。
一年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依据《条例》和《办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相比尚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继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公开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命、领导讲话、财政支出、环境影响评价、污染减排等信息;发行环境保护局公报,免费对公众阅览室、图书馆等部门发放,为公众提供更方便的查阅环境保护资料的更多选择。
(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
依据公众反映的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进行修订,主要修改目录分类方法、目录内容划分、目录中内容的详细解释等方面,努力做到使公众使用目录体系时能够快速寻找到相关信息。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地方环保部门编制本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