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
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试行)》的有关规定,落实《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情况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环保部、省环保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加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组织和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各位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有序、深入开展。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提出了严格要求,并明确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责任;转发了环保部、省环保厅印发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及时传达到各县区环保部门和局内各科室、单位,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全面到位。
2016年,我局网站发布信息2560条。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政府网站平台各上传政务信息791条和751条,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20条。全年接受网上投诉及咨询79条,反馈率达98%以上。对于群众在局门户网站上的留言、举报投诉妥善处理、及时回复,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在网上公开的同时,我局还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每日发布环境质量快报,及时公布环境质量、环评项目审批、排污费征收、环境执法、12369举报、污染源自动监控及环境动态信息等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情况
(一)公开形式及内容
1、63365站,网址:http://www.pt1558.com。
我局网站共设置11个专栏,包括环境质量信息660条、环境新闻828条,政务公开930条,环境监管260条,在线服务、公众互动等栏目。发布重要环境新闻、新出台的重大环境决策、事关民生的环境热点问题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采取环保治理措施等。共向市政府网站平台上传751条。
2、其他方式
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310条。
(二)数据对比和分析
本年度政府外网和政务公开平台上传信息和对外公开信息从数量和质量上均优于上年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8项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结率100%。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共1件、行政诉讼0件。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016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费用。
六、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
我局2015年财政决算、“三公” 经费信息及2016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信息已公开。
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1、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在门户网站开设了环境质量信息栏目,一是开通了区县空气质量实时数据查询系统和河北省空气质量自动发布系统,可以实时查询中心城区及区县的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PM10、PM2.5等6项指标监测数据和AQI指数。二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正式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预报内容包括中心城区未来3天天气状况、风力、空气质量级别、主要污染物及污染扩散条件。三是每日向公众发布环境质量快报、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张家口市地表水水质月报等信息。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政府信息,公开企业环评项目的审批和受理情况。2016年已公开环评项目审批、验收信息750条。
3、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环保部、省环保厅要求,推进国家、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网上举报咨询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排污收费情况。公开企业环境行政处罚违法案件和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管理等相关信息。2016年重点排污企业信息公开120条,信访投诉案件查处情况22条;企业排污费征收信息20条。
七、工作目标
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及时全面、客观真实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