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关于宣化区炸子市街南路1号院茶水炉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情况   分类 :  2017年11月09日 10:20

检查情况:经宣化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炸子市街南路1号院门房位置确有茶水炉两台,均设置在屋内,执法初期茶水炉房间处锁门状态,屋外四周堆积有大量待烧木质旧家具破碎品,未见烧煤迹象,也未见茶水炉冒黑烟现象。后执法人员问询周边住户找到该茶水炉的负责人,该负责人了解执法人员来意后表示,她知道政府禁止使用燃煤锅炉的政策,从2016年中旬开始其茶水炉就仅用木头做燃料,之后又主动告知执法人员之前剩余燃煤的存放位置,其剩余燃煤存放在茶水炉旁一个出入极不方便的小房间内,上面堆满杂物,目视量不足1吨,该状态取用燃煤的可能性极小。执法人员让该负责人打开茶水炉房门后,也未见屋内有燃煤痕迹,仅有部分劈好的待烧木材。该负责人表示,她年事已高,每天仅烧一次热水卖给周边住户,周边住户也常常照顾她,将废旧木制品交给她烧热水使用,但因为身体原因,她已经考虑不再经营该茶水炉。周边住户也反映并未见其烧茶水炉时使用过燃煤,而且对其用木头烧热水时短时冒出的烟尘基本可以接受。

处理情况:针对上述情况,群众反映的情况与事实并不完全属实。执法人员已对茶水炉负责人提出如下要求:1、绝对禁止使用燃煤,如经群众举报有使用燃煤情况,经我局执法人员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罚;2、使用木材烧水时,尽量使用干透细化木材,最大程度避免烟尘扰民。该茶炉负责人对执法人员提出的要求诚恳接受,表示肯定会按要求操作,烧完现有木材后,其将不再经营该茶水炉。

查处单位:宣化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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