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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阳原县污水处理厂2017年第二季度企业信息公开情况
分类 : 2017年07月18日 05:18
单位名称:张家口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阳原县污水处理厂
法定代表人:李国新
生产地址:阳原县西城镇109国道南水泉村西
监控基层:国控
排放口数量:1个
主要污染物名称:COD、氨氮等
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允许排放标准COD 50mg/L,氨氮5(8)mg/L。
日均排放浓度:出水COD 28.26mg/L,出水氨氮1.43mg/L。无超标排放现象。
日均排放总量:COD204kg,氨氮10.33kg。
对职工进行的环境保护培训状况:已培训。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厌氧选择池及回流泵房、氧化沟及二沉池、二次提升泵站、反应沉淀车间、转盘滤池及加药间、污泥浓缩间等。所有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处置情况:污水厂采用奥贝尔氧化沟+机械搅拌加斜管沉淀+转盘过滤技术工艺进行污水处理,运行中主要产生栅渣及剩余脱水污泥等固废,产生量每天约4吨,公司与阳原县华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协议,每天由专车将污泥及栅渣转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并做好相关转运联单记录。
排污费(税)缴纳情况:排污费政策性免征。
环境违法行为记录:无环境违法行为。
开展自行监测情况:已开展。
监测结果:已实时公开至河北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121.28.49.84:8003
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已完成编写并备案,备案编号:130727-2016-006-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