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阜征求意见函   分类 :  2017年02月22日 04:24

现将外阜产生危险废物移入张家口市进行无害化处置、利用的征求意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自此公示起30个工作日内未接到有关申请,将视为有关经营单位放弃接收此批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如下:辉门(廊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征询意见的函(廊环函〔2017〕52号)拟将辉门(廊坊)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产生的磨削油泥HW08900-249-08,数量为40吨;于2017年5月底前转移至张家口市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处置。(外阜征求意见函17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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