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阜征求意见函
分类 : 2017年03月07日 11:12
现将外阜产生危险废物移入张家口市进行无害化处置、利用的征求意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自此公示起30个工作日内未接到有关申请,将视为有关经营单位放弃接收此批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如下:秦皇岛市抚宁徐山口危险废物处理站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征询意见的函(秦环函〔2017〕41号)拟将秦皇岛市抚宁徐山口危险废物处理站产生的焚烧残渣HW18772-003-18,数量为300吨;焚烧飞灰HW18772-003-18,数量为60吨。于2017年6月底前转移至张家口市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处置。(外阜征求意见函17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