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阜征求意见函
分类 : 2017年03月07日 11:26
现将外阜产生危险废物移入张家口市进行无害化处置、利用的征求意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自此公示起30个工作日内未接到有关申请,将视为有关经营单位放弃接收此批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如下:廊坊市廊坊开发区富思特工业废弃物收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征询意见的函(廊环函〔2017〕59号)拟将廊坊开发区富思特工业废弃物收储有限公司产生的残渣飞灰HW18772-003-18,数量为90吨;于2017年6月底前转移至张家口市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处置。(外阜征求意见函170020)
现将外阜产生危险废物移入张家口市进行无害化处置、利用的征求意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自此公示起30个工作日内未接到有关申请,将视为有关经营单位放弃接收此批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如下:廊坊市霸州市老边幕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征询意见的函(廊环函〔2017〕60号)拟将霸州市老边幕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泥废物HW17336-064-17,数量为40吨;于2017年8月底前转移至张家口市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处置。(外阜征求意见函17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