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外阜产生危险废物移入张家口市进行无害化处置、利用的征求意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自此公示起30个工作日内未接到有关申请,将视为有关经营单位放弃接收此批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如下:秦皇岛市宏远医疗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征询意见的函(秦环函〔2017〕48号)拟将秦皇岛市宏远医疗处理厂产生的焚烧飞灰HW18802-003-18,数量为54吨;于2017年12月底前转移至张家口市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处置。(外阜征求意见函17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