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职责信息   分类 :  2017年01月02日 10:48

领导简介:高领☆局长★赵建红☆副局长★高晓春☆副局长★韩国钰☆副局长★霍军政☆纪检组长★路文莉☆副局长★赵强☆副书记★王凯☆副局长★刘进发☆副调研员★段黄男☆副调研员★

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法规宣教科、科技产业标准科、污染控制科、监督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辐射环境监管科、审批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
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国家和全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环境保护规章和管理办法;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2、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环境保护工作。

 

3、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

 

4、指导和协调解决市内各县区、有关部门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全市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全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负责审核全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全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全市可持续发展规划。

 

6、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审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7、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环保产品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工程资质认可工作;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产业市场,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

 

9、 负责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和监测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

 

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值班电话:4083123
地址:张家口市纬三路6号世纪豪园
传真:4083011
受理投诉部门:张家口市环境举报中心
受理投诉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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